歷年來,黨和政府都將扶貧工作作為政府民生工程來抓,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 “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的重要指示后,全國各地方政府更是將扶貧、脫貧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轟轟烈烈的對點、對戶、對人的扶貧工作中,扶貧政策的落實使許多貧困家庭受益,走出了生活困境,涌現出了許多感人事跡。然而,也出現許多不愿意脫貧,任憑政府百般資助,卻不舍“貧困”帽的群眾。究其原因,一是“懶”,依賴救助成習慣;二是“貪”, 不愿放手所享受的針對貧困人員的優惠政策。
有一家單位對點資助一個村的2名貧困戶,每戶贈送兩頭豬仔,每三個月就派技術人員上門服務,指導養殖。一年以后,其中一戶靠賣出的肥豬掙了6千來塊,并學會了生豬養殖技術,一家人高高興興的脫去“貧困戶”的帽子,滿懷希望的奔向新生活。反觀另一家,村里出名的貧困人員,待豬稍大一點,就宰來吃了。單位技術人員詫異的問:“怎么就吃了呢?”答:“這不是改善生活嗎?也是你們扶貧的內容啊!”結果,這戶現在還領著村里每個月200元的補助,而且背地里還笑話另外一家傻:這下脫了貧,每個月送上門來的錢就沒了吧?上醫院看病要自己掏腰包了吧?看他們累死累活的,自己的小日子多瀟灑!
扶貧不扶“心”,對于這類人員是永遠脫不了貧的。本來可以依靠自己做的事,怕累不做;本來政府和社會給于了其脫貧的條件和環境,怕失去拿習慣的救助,甘愿什么都不做而坐等救濟,既達不到扶貧工作的初衷,也不是扶貧工作的目的。人民日報《等不是辦法,干才有希望》一文中,報到的云南省西疇縣以“西疇精神”——搬家不如搬石頭,苦熬不如苦干;等不是辦法,干才有希望,帶領縣里2萬多貧困人口脫貧,靠的不是“等、靠、要”,而是自力更生,靠的不是“紅頭文件”,而是“群眾主動”。
正心修身干事業,“心”在首位。只有加強引導、加強教育,在扶貧工作中加入“精神扶貧”,讓貧困人員正確樹立起“我要脫貧”,而不是“要我脫貧”的觀念,才能促使他們由心而發的、自覺自愿的依靠自己的雙手走上脫貧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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