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國紀檢監察報一版刊發了一篇《假貧困戶占一半以上》的報道。2014年,山東省鄆城縣唐廟鎮江樓村和李集鎮楊集村等7個村依據省貧困村評定標準,識別出貧困戶514戶,隨后陸續發放了扶貧資金。然而,去年5月審計時,發現其中竟有273戶為非貧困戶,占總貧困戶的一半以上!
讀了這篇報道,心里久久不能平靜。
為貧困戶建檔立卡是從2014年開始的,當時雖然要求很嚴,但部分地區并沒有嚴格按照貧困戶的標準去識別,基本上都是村上說了算,沒有讓群眾去評議,大部分村也沒有公示。當開始實施扶持項目時,群眾才知道,一下就炸開了鍋。有的村為了平息矛盾,采取了“一戶建檔立卡,多戶受益”做法,實際上搞了平均分配。
隨著精準扶貧政策的完善和扶持項目操作的規范,平均分配被嚴格禁止,也沒有人再敢平均分配,就出現了2015年、2016年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回頭看”,才開始實打實算收入賬,按照貧困戶標準,讓群眾公開評議。2015年“回頭看”后,比2014年要精準一些,但還是存在很多問題。2016年的“回頭看”應該說搞得最徹底,是真正意義上的精準識別,有的地方可以說是推倒重來,絕大多數群眾對識別的結果是滿意或者比較滿意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2014年建檔立卡時本來不屬于貧困戶的,已經實施了扶持項目,對這部分“貧困戶”沒有直接退出,做了“冷凍”處理,繼續保留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為什么要這樣處理?如果直接退出,一方面實施的項目資金難以追回,將會引發很多矛盾;另一方面實施的項目資金追不回來,直接退出后,在項目審計時,就沒有“痕跡”。由此導致了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仍有一部分假貧困戶。
二是2014年、2015年貧困戶退出不精準,當時有些村根本就沒有進行算賬,也沒有嚴格按照脫貧的標準去評估,都是按照退出的比例從貧困戶花名冊從前到后依次確定的,這樣就導致一部分沒有達到脫貧標準的貧困戶“被退出”,再也享受不到扶持項目。
三是“五有”戶沒有明確的標準,如有小車,究竟哪些車輛算小車,文件中沒有規定清楚,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就把生產、經營類的一些微型農用車也確定為小車,也不能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再如,家庭成員中有吃財政飯的人員,識別時,還沒有就業,識別后就業的;“三支一扶”人員;在企業打工的等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審計時,都確定為“五有”,也作為問題整改,確實也有些不公道。
四是2015年、2016年“回頭看”有少數村,怕引發新的矛盾,怕群眾鬧事,怕上訪,只是走了程序,沒有實打實的“回頭看”,也導致了精準識別不精準問題的存在。
扶真貧,這是精準扶貧的最低底線,真貧要深入實際才能夠識別出來,不能拿上不切合實際的規定去硬套。那一家剛剛賒銷了一輛運輸車,就要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戶;那一家的娃娃剛考了一個“三支一扶”的工作崗位,就要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戶,凡此種種,都是不實際的。我們一再說,要激發貧困戶的內生動力,人家剛一干,就要把人家退出,不再扶持,誰還愿意干?
(作者簡介:馬希豐,男,回族,寧夏吳忠市同心縣原扶貧辦主任。2015年10月12日,榮獲2015中國消除貧困感動獎。)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今日頭條(頭條號/阿巴嘎旗扶貧開發)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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