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既是解決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客觀要求,也是建設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鄉村振興的核心是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目前,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新階段,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條件基本成熟。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對工農、城鄉關系的調整,主要是在農業養育工業、農村支持城市這一政策大背景下進行的。這種調整具有歷史必然性。在國家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在自力更生的條件下,其對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建設社會主義事業起了重大作用,但也在客觀上形成了城鄉二元結構,導致農業發展明顯滯后于工業發展,農村發展明顯滯后于城市發展,“三農”問題日益嚴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獲得較快發展,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較差、農民收入水平偏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城鄉差距擴大等矛盾依然突出,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即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現,必須抓緊解決。雖然我國農業在GDP中的占比在變小,農民在減少,村莊也在減少,但農村還有約6億人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沒有變,農民是最值得關懷的最大群體的現實沒有變,農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沒有變。因此,我國要順應時代發展要求,重塑城鄉關系,著力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改變工農關系失調、城鄉發展失衡的狀況,積極推進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努力形成工業與農業相互促進、城市與農村共同繁榮的新局面。
重塑城鄉關系,必須推動城鄉要素合理配置。長期以來,資金、人才、技術等各種要素單向由農村流入城市,造成農村嚴重“失血”,這一問題不解決,鄉村振興目標難以實現。在人才方面,我國仍處于人口由鄉村向城鎮聚集的階段,要防止農村人口過度流失,處理好走出去、留下來和引回來的關系,進一步加大農業科技、基礎設施、價格保護、農業保險、收入保障等各方面政策支持力度,撬動各種資源要素投入農業,提高農業競爭力。要引導工商資本到鄉村參與產業發展,激勵農民創新創業,促進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和規模化管理,推動特色農業、鄉村旅游、生態農業發展,讓農村產業、環境留住人,讓農村機會吸引人。在資金方面,要開拓投融資渠道,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以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要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和水平。在土地制度方面,要加快土地制度創新,既要讓城市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更多、更公平地為農村分享,也要讓城市居民下鄉和產業下鄉有用地保障。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不僅要做到城鄉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還要推動實現城鄉之間的社會保障一體化,包括養老制度設計上的一體化、城鄉醫保制度的一體化、城鄉低保制度的一體化等。總之,要通過要素合理配置,促進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居民收入均衡化、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聯通化、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
重塑城鄉關系,必須處理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新型城鎮化之間的關系。需要指出的是,不是城鎮化水平提高了,農民進城了,“三農”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無論現代化如何發展,都不可能讓所有農民都進入城市,始終存在如何處理城鄉關系的問題。從本質上看,城市與鄉村地域相連,血脈相融,是互相支撐、相互協調的有機整體。在城鎮化過程中不能只顧一頭,不顧另一頭。只顧城市,不顧鄉村,會造成農村衰敗,最終會拖了現代化建設的后腿,也不利于城市的發展。因此,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這為城鄉同步發展、融合發展指明了方向。
作者系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央視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