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來,孟玲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干部身份,組織家族成員,并糾集社會人員,采用暴力及恐嚇手段,進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濫伐林木、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用地、詐騙、職務侵占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孟玲芬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最終,這名“村霸”女村主任被判刑20年。(2月20日 新華網)
背叛,但凡遭遇這個詞的人想必都有一種心被刺痛的感覺。泉邱二村的村民們,在這種感覺里痛苦長達五年。作為全村村民一手選出來的村主任,帶著群眾的期盼和信任,孟玲芬走向了群眾的對立面,成為了群眾的“敵人”,為群眾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孟玲芬受到的審判,應該說是她橫行霸道這些年來,給予群眾的痛以另一種方式返還給了她。
群眾的信任去哪里了?作為當時全村人民選舉出來的村主任,孟玲芬帶著這份信任走向了另一端,為什么會丟掉這份信任,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來自自身,有來自村民,也有來自組織。作為最基層的一名干部,她是組織大網中的一個小結,起著橋梁紐帶作用,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需要由她來給群眾宣傳,也需要她將群眾的意愿傳達給組織。掐斷這個信號,為所欲為,濫用私權,凡事阻礙自己謀取利益的,一律采用非正常手段打擊報復,群眾的信任早就被她踩在了腳底。之所以丟掉這份信任,除了背后利益的誘惑,還有的就是對信仰的拋棄,背離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組織的監督去哪里了?長達五年時間的橫行霸道,難道就沒有人舉報?難道所在鄉鎮就沒有領導知情?這種可能性應該幾乎為零。特別是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間,我們進行了一系列的活動,最基本的就是要深入群眾當中。在這個時候,組織部門的監督去哪里了,我們不得而知。缺少了監督的組織,運行起來就會卡殼,就會有人的意志凌駕于權利之上的現象,自然,最終受苦的還是來百姓,受傷害的也有組織的形象。監督的缺席,讓“村霸”沒有了顧慮,讓其惡勢力滾雪球般越來越大,壓得當地百姓喘不過氣來。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這是從實踐當中得到的啟示。在今天,我們用制度約束權力,用責任制衡權力,用監督守護權力。在我們廣大的基層,這樣的“村霸”一定還不同程度存在,方式有差異,但本質一樣,都是在傷害群眾利益和感情。正是群眾維權意識的缺乏、組織監督責任的缺失,“成就”了“村霸”霸權意識,讓其有了欺壓百姓的底氣。
隨著陽光政務的不斷延伸,群眾有了更多渠道來反映自身訴求,各級干部也有了更加嚴格的紀律約束,也唯有信任與監督同行,才能夠讓權力更加有效運行。
作者地址:甘肅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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