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雁過拔毛’太過分,被開除黨籍并被判刑實在是罪有應得!”,提起該縣桃花江鎮財政所原副所長陳剛違紀違法案件,當地干部群眾氣憤地說。(4月3日中國青年網)
近年來,中央在“三農”問題上釋放出眾多“利好”,投放了大量的惠民補貼、政策和技術等眾多“紅利”,給基層輸入大量新鮮“血液”,旨在減輕群眾的負擔,提高群眾的生產生活水平,讓群眾真正體會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走上全面小康之路。
然而,事與愿違。一些基層干部將土地征用補償款、農村低保、危房改造補助款甚至精準扶貧專項貸款等肆意截留,“專款他用”;一些基層干部利用手中職權或工作便利,以虛開虛報、冒名頂替等方式騙取低保、醫保及各類津補貼,“假公濟私”;一些基層干部從農機補貼、養老保險到孤兒費、扶貧羊,困難群眾的“救命錢”、“保命錢”頻頻被瓜分,“雁過拔毛”。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如湖南永州藍山縣一村黨支部書記自2011年起連續4年私吞一對孤兒的基本生活費5.2萬余元;江蘇省泗陽縣潘集村村主任伙同民調主任、助理會計、計生主任、村民組長等人將134只扶貧羊截留私分;還有報道中提及的湖南桃花江鎮財政所原副所長陳剛雁過拔毛77萬余元,連二毛七都不放過,著實令人深惡痛絕。
打虎拍蠅,“老虎”雖大卻離群眾稍遠,“蒼蠅”雖小卻讓群眾更有痛感。雖然,這些“蒼蠅”權力不大,卻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分子,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將他們看成黨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他們的腐敗行徑影響惡劣,不僅會直接影響貧困家庭的生計和脫貧步伐,還會影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和公信力,甚至影響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因此,必須嚴懲。
要想徹底整治“雁過拔毛”腐敗行為,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引導,使基層干部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筑牢遵紀守法的“防火墻”。另一方面我們還應通過典型案件,進行梳理總結,把最容易出現“拔毛”的關鍵環節列成清單,加大監督力度,減少中間環節,更多地進行點對點的“直達式”撥付,把資金直接發放到群眾的賬戶中,讓奸猾之徒無從下手。最后要選齊配強基層干部,切實做好基層換屆選舉工作,堅決杜絕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行為,把干部的決定權交給群眾,讓群眾選出自己滿意的干部。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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