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村干部抱怨如今的村民會議“不好組織”,一邊是村民直言許多事村干部碰碰頭就定了,群眾容易被會議遺忘。近日,記者走訪河南鄭州、漯河、許昌和開封等4地市發現,“村干部三天兩頭到鄉政府開會”成常態,而在有的地方村民會議卻難見蹤影,多地村民說不清誰是本村村委會主任。(6月27日新華網)
國家出臺的好政策與主導思想需要各層級進行傳達,從中央到基層,就像一條輸送血液的動脈。但有些地方卻出現了“中梗阻”,尤其是在抵達人民的“最后一公里”處,被“失蹤”的村干部搞起了“懸空”治理,致使村民們對于政策一無所知,更有甚者連村干部是誰都不清楚。那么,為何村干部總是“失蹤”?“懸空”的農村治理又會造成怎樣的危害?
村干部抱怨村民會議“不好組織”,“無會”是因為“村民不愿意來開會”;村民抱怨許多事村干部碰碰頭就定了,多年沒召開過村民大會,這其中顯然是有矛盾的。實際上,村干部的“失蹤”,可能是總去其他地方開會,但也有些村干部是真的搞起了“懸空”治理,他們連家都安在城市中,開會就搞個虛報的會議記錄,讓自己選的“村民代表”草草投票了事。村干部“失蹤”所造成的“村民無會”,讓村中事務成了“一言堂”,人民失去了了解政策與發表意見的權利。
解決農村基層治理問題,關鍵在于真正做到村民自治,而村民大會正是聯系黨與普通村民之間直接的橋梁,是實現村民自治的關鍵,村干部應在其中做好組織與上傳下達的工作,而非玩“失蹤”,搞“懸空”。要想徹底解決農村治理中這個矛盾的問題,一方面,鄉鎮政府要加強對村民代表推選的指導與監督,讓村民代表真正能代表村民,而非淪為村干部“失蹤”的屏障,行使權力的工具。鄉鎮政府要加強對村干部的管理,對于長期在村內“失蹤”的村干部要進行相應懲處。另一方面,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中的授權內容、程序、權限作出具體規定。建立健全授權制度,明確授權于村民代表的具體內容及議事規則。
“村民無會”易讓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懸空”,“失蹤”的村干部有悖于黨的執政方針。筆者相信,在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村干部能真正踐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村民會議也能實實在在地開起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紅網 2017-06-28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