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歲末年初,各類討薪的報道屢見不鮮,讓人深感沉重。怎么才能破解討薪艱難這一社會問題呢?2月25日,記者采訪了省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鄭文睿。他表示,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工資支付責任主體和監督主體,明確工資支付范圍,對欠薪企業實行“黑名單”制度,真正做到企業不會欠、不敢欠。
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鄭文睿說,一是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層層分包與轉包加劇了這種情況;二是對工資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年終獎等是否屬于討薪范疇,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之間的認識存在分歧;三是一些中小企業主、承包商社會責任缺失,外來務工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等,都容易造成討薪難。
那么,如何破解呢?鄭文睿表示,一是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并做到工資保證金專款專用。二是落實工資支付責任主體和監督主體。用人單位必須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建議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三是明確工資支付范圍,將凡是農民工的各項收入均作為工資可予追討。四是對欠薪企業實行“黑名單”制度,納入全國企業誠信等級體系,尤其要將投資主體和企業負責人納入“黑名單”,防止其另起爐灶金蟬脫殼。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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