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現狀分析
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與法律。隨著我國基層民主法制的深入貫徹落實,各地普遍推行了村民自治制度,基層民主選舉制度得到逐步完善,農村監督管理機制得到優化,也形成了村民自治的良好環境。《村委會組織法》的制定,明確了在共產黨領導下結合選舉議事程序作出的一系列新規定,明確了村委會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也為基層民主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政府結合本地發展情況,陸續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規、文件與規章。部分村通過召開村民會議,結合本村民主法制建設情況,制定了相關的村民自治規章,促進了農村事務管理的規范化與法律化。統計表明,我國民政部已經發布了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相關的指導性文件12個,20多個省級行政單位制定了地方性民主法規,80多個市級部門制定了詳細的規章制度,超過20萬村集體制定了與民主法制相關的章程。這些政策與規章不僅有效保障了村委會的規范運作,也有助于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項制度得到不斷創新。近年來,我國村民在民主管理、決策以及監督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項基層制度也得到改善與創新。在民主管理方面以法治村作為建設目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本村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章程,多渠道聽取村民的意見建議,保障村民參與形式的多樣性,采取村民與村委會聯合管理的模式,保障民主管理與自主權行使的有效結合。在民主決策方面,充分體現村民的主體地位,保障村民享有的自主權益①。一方面要求村民加入村民代表大會中,與村委會成員共同討論各項村級事務,另一方面廣泛吸收村民的意見,增強村民的責任意識,讓民主法制觀念深入人心。在民主監督方面通過制定村務公開制度,將新農村建設作為中心任務,全方位推動農村經濟、法制改革。根據需要擴展公開范圍,構建村民監督制度,保障各項工作的真實性與公平性,進一步增強民主監督制度。加大村級財務管理力度,堅持一季度一公開的原則,要求村民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監督,并采用村級財務托管方式,保障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運作。
法制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新農村民主法治建設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各級政府部門與廣大群眾的密切配合,也需要保障各項規章制度的科學性,進而保障實施效果。統計表明,我國目前已有超過83%的村集體制定了“依法治村”戰略,各級政府出臺了與基層民主法制相關的指導性文件,部分省市也制定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設方案,旨在推動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工作的廣泛開展。同時農民增強了民主意識,也提高了對參與民主決策與管理的興趣,而民主法制建設為村民參與政治提供了極大的空間。在新農村建設中拓展民主法制建設范圍,讓“依法治村”的理念深入人心,不僅能增強農村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為制定民主法制活動提供指導,也為實施村民自治創造條件。
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面臨的問題探究
民主管理工作存在漏洞。雖然近年來我國大部分村在民主管理方面得到顯著改善,但是全國各地的民主法制建設情況并不均衡,表現在村務公開不徹底,村民代表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村務管理過于注重形式等。很多村莊雖然推行了村務公開制度,但是公開的內容不夠詳細,或者細節模糊,尤其是村民普遍關注的問題沒有公開,或者含糊其辭。部分村莊雖然設置了村民代表制度,在召開重大村級會議時也會邀請村民代表參加,但是大部分決策都由村干部制定,村民代表的建議發揮作用甚微。部分地方的村民很難參與到村級管理工作中,村民自治缺乏普遍性,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無法有效處理村級關系。我國很多村級管理工作中,村委與鄉鎮政府部門之間存在的矛盾日益凸顯,表現在鄉鎮干部違法干涉各項村級管理事務,或者采用行政手段干預村民的自主選舉權等。部分鄉鎮干部在召開選舉工作時,對各項法律法規進行虛假解釋,不僅干擾了村民對選舉工作的認知,也導致選舉缺乏公平性。部分鄉鎮甚至采用直接委派村委干部的方法,在選舉工作中沒有依據相關法律開展選票統計工作,存在虛假唱票、偽造選票等問題。一些鄉鎮干部在處理村級糾紛方面,也存在不作為、人情處理等問題,嚴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②。部分鄉鎮干部以整頓村級財務工作為名,行控制村級財務工作之實,導致村委會權利被架空,嚴重違反了與村委會自治相關的法規。而部分鄉鎮采用下達稅費指標、生產任務指標或者簽訂計劃責任書的方式,要求村委會與村民達成預定指標,這樣不僅增加了村級管理工作壓力,也嚴重阻礙了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
新農村法制建設制度不健全。我國新農村法制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村民普遍缺乏民主法律意識,二是基層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很多村民對法律知識缺乏了解,認為沒有必要學習法律,或者認為法律離自己非常遙遠③。究其原因與村民固守對法律的傳統認識有關,依然存在崇尚權力、屈從于權力的行為,而置法律于不顧。而當他們遇到侵犯自身利益的行為時,也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新農村法制建設工作中存在較多缺陷,這與我國現行的法制體系不完善有關。很多農村法制工作的開展,沒有與相關法律法規相互銜接,或者缺乏法律規范,很難保障村民的合法權益,也導致廣大農民缺乏對法律法規的認同感,導致法制工作難以真正進入新農村。部分村莊雖然制定了與法制建設相關的規章,例如將民主監管與法律相結合,但是由于制定的規章制度缺乏科學性,也很難保障法制建設落到實處。
農村經濟落后阻礙民主法制進程。自改革開放后雖然我國的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但是依然存在經濟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底子薄弱等問題,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經濟發展落后是不爭的事實。農民群眾最為關注的依然是如何解決溫飽問題,很少關注政治與法治方面的問題④。馬克思曾經說過,“人們所爭取的一切事物,都與其自身利益密切相關”。這就是說,只有提升農村地區的整體經濟水平,改善農民群眾文化素質偏低的情況,才能真正推動民主法制建設的順利實施。我國雖然自1986年起推行了廣泛的普法教育活動,但是在貧困地區這項工作并沒有取得較大成效,大部分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村干部長期受到“人治”等傳統觀念的影響,也存在著以權力替代法律的思想與行為,或者將法律作為管束村民的工具。而普通民眾對法律存在被動遵守的態度,不愿或不敢表達自己的看法,也不知道如何爭取與保障自身利益,缺少競爭意識與主體意識。
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實踐與啟示—以河南郟縣農村為例
在我國全面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之后,河南省平頂山市郟縣提高了對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視,采取一系列措施著力解決農村基層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年來,郟縣將構建“民主法制示范村”作為主要任務,尋求解決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問題的突破口,使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走上制度化的軌道,進一步促進了農村的改革與發展。
郟縣農村解決民主法制建設問題的措施。第一,推行民主選舉。郟縣要求村委換屆選舉過程中,遵循民主公開的原則,采用不記名、直接投票的方式,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到民主選舉中。2013年全縣民主選舉的參選率達到96.2%,換屆選舉后村委領導班子的文化結構得到極大改善,也提高了村級領導班子的凝聚力,為新農村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白廟鄉黨委提出:“要想把鄉風文明建設好,基層黨組織建設非常重要,選好帶頭人十分關鍵,村干部必須作風正派。”
第二,普及法制教育。郟縣面對當前農民群眾文化水平偏低、法制意識淡薄,以及農村經濟發展滯后的狀況,采取強化法制教育的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工作。將村干部、黨員作為重點教育對象,強化他們的法制意識,提高黨員干部的依法管理能力⑤。通過開展鄉鎮法律咨詢、巡回講座等多樣化的活動,讓法律知識進入千家萬戶。同時借助網絡、廣播等宣傳媒介,擴大普遍教育的影響范圍。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農村土地法等與農民生活緊密聯系的法律法規作為重點宣傳內容,營造了良好的基層普法學法氛圍。全縣農民的法律意識得到提高,增強了村民參與村務管理的積極性,也學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三,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郟縣根據本地發展實際推行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采用文化下鄉、圖書進村等服務方式,力求改變農村的文化教育面貌,以培養新型農民作為目標。該縣與電信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開展光纖電視下鄉工作,讓全縣農民能夠享受與城鎮居民一樣的電視服務,豐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也提升了村民的文化素質。
第四,創新村委管理機制。郟縣推行村級財務托管制度,由鄉鎮管理村級賬目,全縣所有村委會與村小組每月定期上交相關財務資料,有效改善了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同時擴展村民投訴與進言渠道,村民可以通過手機、電視、網絡等方式對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查詢,以保障各項管理工作的有序性與透明性。
第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郟縣制定了關于加強鄉鎮黨執政能力的具體規定,要求鄉鎮將提高黨員執政能力作為目標,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將鄉鎮干部建設、領導班子建設與制度建設作為重要內容,明確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增強領導干部的執行力、決策力與凝聚力。通過培訓學習等激勵黨員干部提高積極性與創造性,通過黨風廉政、獎懲考核以及民主集中制建設等,打造一支勤政為民、充滿活力的領導隊伍。
第六,積極化解矛盾糾紛。郟縣通過構建群體事件處理預防機制、基層矛盾防范機制以及規范調處機制等,在開展生態文明新村建設的同時,嚴格落實各項責任,積極改善干群作風,廣泛開展基層矛盾防范工作,有效降低了矛盾發生率。通過群體事件預防與排查機制,盡量將社會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嚴格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則,逐步對各項糾紛進行調查處理,結合重點排查與矛盾調解等方式,不僅避免了惡性事件發生,也維持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郟縣農村在民主法制建設方面的成效。一是村民自治有序開展。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指導下,村民自治活動得到廣泛開展⑥。郟縣農村的村民自治制度得到逐步完善,村民自治活動也更加規范有序,村民代表會議發揮的作用更加凸顯。二是整體文化素質提高。通過開展普法教育、依法治村等一系列工作,對村干部與村民的行為思想帶來了極大影響,郟縣農村的整體文化素養得到提升。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民風得到改善,也形成了良好的依法守法氛圍。三是民主管理日趨規范。郟縣鼓勵創建民主法制示范村,要求各鄉鎮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保障村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與規范化。在村委換屆選舉中嚴格依據規章操作,村級重大事務首先需要黨支部把關,然后將相關議案提交到村民代表大會,由村民參與共同決策。制定了完善的村級管理制度,保障程序合理,內容合法,將村民自我管理與制度管理相結合,全面實施村級財務公開制度,構建了村委與村民之間的信任關系。四是初步形成基層法律服務網絡。郟縣各鄉鎮均成立了法律服務站,可以為村民提供各項法律咨詢與建議服務,包括村級規章的制定、依法管理以及依法決策等,可以幫助基層干部與村民解決常見的問題,也可以引導鄉鎮企業依法運營與維護自身權益。同時結合農村稅費改革、土地承包等與村民生活相關的問題,開展法律援助等服務,可以幫助農民群眾維護自身利益,化解基層糾紛,進而保障新農村建設的穩定性。五是穩定了農村社會秩序。通過開展法制教育、村民自治等一系列改革工作,郟縣農村村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也明確了與自己密切相關的權利與義務。農民積極加入到村委會管理工作中,民事糾紛事件逐漸減少,使得郟縣保持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郟縣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幾點啟示。首先,民主法制建設需要經濟做后盾。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能夠順利開展,與當地的經濟文化水平具有密切關系。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確立的根本任務,就是提高社會生產力,滿足人們的物質文化需求。郟縣通過大力發展經濟,促進了本地經濟文化的良性發展,也為民主法制建設創造了良好的環境。通過構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調動了各級部門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了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水平。其次,創新管理模式才能取得突破。從郟縣農村的民主法制建設實踐可以看出,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如果無法轉變以政府為主導的管理模式,將很難保障基層管理工作的效果。政府部門應該改變以權治人的觀念,充分考慮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積極打造“服務型”政府,迅速獲得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鼓勵村民加入到政府管理工作中,形成公眾與政府之間雙向交流的良好關系,這樣不僅可以幫助政府部門獲取更多信息,了解基層群眾的切實需求,也可以為公眾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務。華南農業大學教授羅必良指出:郟縣農村的民主法制建設經驗具有重要的實踐價值,解決了新農村建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最后,信息化為民主法制宣傳提供了新途徑。郟縣地方經濟得到高速發展,與信息化建設的深入推進存在密切關系。郟縣依托河南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積極對公共信息文化資源進行整合,建設以縣城為主體、鄉鎮為引導、村小組為終端的信息服務網絡,全面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形成完善的基層文化服務體系,實現了“網絡到鎮,信息進戶”。可見結合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目標,利用信息技術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并通過多種渠道接受公眾監督,能夠保障民主法制建設的效果。
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構成部分,也是提升我國民主法制水平的必要途徑。當前新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應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分析當前存在的困難,充分借鑒成功的實踐經驗,營造良好的民主法制建設氛圍,為我國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作者單位:中共平頂山市委黨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2016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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