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蒙陰縣經濟開發區大力推行村集體資金代管工作,但這項工作在鄉鎮、村級都存在一些不規范現象,需要我們引起注意。
一是鄉鎮經管站對集體資金代管工作的宣傳措施不力,代管工作方式存在隱患。很多群眾不知道集體資金已由鄉鎮代管,鄉鎮經管站沒有充分利用廣播喇叭、發放明白紙等各種形式深入村莊進行宣傳,知曉范圍只局限于村干部和村財會人員內部,群眾知情少,認識不到資金代管的重要性。
鄉鎮經管站對村級賬務清理不徹底,只是將村干部手中現有單據匯總,結算出現金庫存余額,將庫存余額繳存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代管,未進行全面賬務清理。
有些鄉鎮經管站未落實集體賬戶專戶存儲的規定,只是在鄉鎮駐地金融機構設立一個總賬戶,村集體資金存放在總賬戶中,村集體未單獨開設集體賬戶,村集體備用金和清回的代管資金則存放在私人折戶中,出現公款私存現象。甚至有的地方,鄉鎮也未設立總賬戶,村集體代管資金存放在鄉鎮工作人員的個人折戶中,由鄉鎮人員代村集體保管現象。
二是村干部對集體資金代管存在錯誤認識,資金繳存不主動。有的村干部片面認為資金是村集體的,村干部有權力開支,資金不需要代管。若資金代管后,村集體開支不方便,需要申請、審批,代管后自己說了不算。
有些村集體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回收的往來款項、一事一議資金、上級撥付資金等款項不按規定時間繳存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代管,有的甚至不上繳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代管,出現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現象。
(作者單位:山東省蒙陰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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