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的農村政策一切以惠民、便民為中心,諸如種糧補貼、農機補貼、家電補貼等,另外還有為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群眾辦事所取消的各種繁雜的手續、規章制度等。這些在很多方面極大地方便了農村群眾,使他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以戶籍制度改革為例,國家實行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利國利民的重大戰略決策,它使在城里務工的農民在就業失業、子女教育、醫療衛生、養老保險、住房保障等方面,和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為此,數以億計的農村人口從中受益。在戶口登記方面,因原來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醫學出生證明、無收養手續而事實收養、宣告失蹤等各種原因仍未登記戶口的人群,可以享受新政策而順利進行戶口登記。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問題值得商榷。以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為例,原來農村人口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都是先有遷入地村委會的準遷證,然后由遷出地村委會出具戶口遷移證明信,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最后到遷入地落戶。這樣做雖然有些麻煩,但雙方都清楚自己村少了多少人或多了多少人,年終匯總,能精確知道自己轄區的人口總數。某村民是不是自己轄區的居民,對其該不該負某種責任,盡某種義務,村干部心知肚明。另外,村委會每三年一次的換屆選舉,某村民是不是本轄區的選民,有沒有權利參加本轄區的選舉,村干部也需要掌握底數。但現在的狀況是,一些村民想遷戶口,可以不通過當地村委會,有的地方實行戶口“網上遷移”,直接在戶口遷入地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無需再到戶口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如此下去,村里的人員遷出情況,村里根本沒有記錄,村干部也根本掌握不了情況。
為了方便群眾,一些地方戶籍制度改革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界限,于是原來的非農業人口以種種理由紛紛遷回原籍。凡遷入者剛開始都約定只是掛靠,不與家人發生利益糾葛,但日子一長,人們對該村民什么時候遷入,印象模糊了,趕上村組有紅利,到底該不該享受這份紅利,也是拿不準,為此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而有的農業戶口人員遷出,當事人的這一份土地和果樹,仍由遷出戶繼續經營,而遷入戶卻分不到土地和果樹,導致矛盾積存。
農村人口申請宅基地,政策規定“一戶一宅”,但有的人為了達到目的,想方設法拉關系,根本不符合分戶標準,照樣辦理。最典型的事例:一對老夫妻,一個單身弱智兒,本來三口之家根本就沒有理由分戶,可人家偏偏就走動關系,也分成了兩戶。目的是在可能的情況下申請宅基地,或村里有以戶為條件的福利時能分得一杯羹。
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完善很多配套政策。推動人口管理創新,建立相適應的人口統計制度。同時,完善戶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重點應關注土地承包責任制的落實,宅基地的審批,社會保障機制,剩余勞動力的再就業,外來人口的就近入學,衛生計生保障機制等,使之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服務。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鎮論壇》2016年5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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